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作者:中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1-03-1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为推动我院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夯实思想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目标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正确党史观,更好地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智力支撑。坚持学史明理,通过学习教育,深入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提高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坚持学史增信,通过学习教育,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学史崇德,通过学习教育,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坚持学史力行,通过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锤炼,砥砺政治品格,践履知行合一,不断提高把握大局大势、应对风险挑战、推进实际工作的能力水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伟大实践中增才干、立新功。
      二、明确学习内容和重点
      学习教育要围绕省委确定的7个方面学习内容,明确学习重点,完成学习任务。要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深入学习党领导黑龙江人民奋斗前行的辉煌历史。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体党员,以副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实践。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动员大会到庆祝大会(2021年2-6月)。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
      第二阶段:从庆祝大会到总结大会(2021年7-12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
      三、主要工作安排
      1.开展党史专题学习。3月至6月,院领导班子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党史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
      (1)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6月底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2-3次党史专题学习,重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个专题进行学习,开展集体研讨。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领学促学。(责任领导:周峰,牵头部门:宣传部)
      (2)组织支部学习。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全年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至少安排4次主题党日活动,举行党员大会不少于2次,党支部书记、先进党员代表在党支部内讲一次党课。(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3)举办专题学习辅导。4月至6月,依托院“中特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邀请国内、省内党史研究领域知名专家,举办2次党史教育专题学习辅导讲座,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学懂弄通党的历史,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4)抓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结合落实《中省直机关“跟着总书记读好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021年度工作方案》,每月开展1次党史专题学习,每季度组织1次小组间学习交流。(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2.举办“学党史、读经典”专题读书班。4月上旬,以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自学为重点,举办为期3天的党史学习专题读书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研讨交流等方式,聚精会神读著作、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同时,学习用好《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历史(第二卷)》《新时代东北抗联精神读本》等重要参考材料。每名党员干部每天自学读书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全体党员干部要全身心投入,静下心来学,确保完成学习任务,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3.组织“跟着电影学党史”活动。4月至6月,组织党员干部、在校研究生观看党史教育专题片及经典影片展映,陆续播放《建党伟业》《建军大业》《遵义会议》《长征》《建国大业》《董存瑞》《雷锋》《焦裕禄》《钱学森》《铁人》《第一书记》等影片,通过观影,亲近党史、了解党史,厚植干部职工和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行政处,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4.开展 “学党史国史、守初心使命”知识竞赛。“五四”青年节前,组织青年党员和研究生党员参加,以党史知识为重点内容,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以其特有的生动活泼、同场竞争的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带动全院职工和在校研究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院团委、研究生学院、各党支部)
      5.开展党史教育培训。5月上旬,采取线上培训方式,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参公人员依托黑龙江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党史新中国史专题进行学习培训,每人不低于20学分。(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6.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理论研讨会。5月中旬,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为契机,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交流,切实将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7.组织读书交流活动。5月下旬,围绕党史学习材料,分享学习阶段性成果,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读书交流活动。每个部门提交2篇优秀心得体会文章报院宣传部,集中在院内网进行交流展示,并择优推送媒体刊发。(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8.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参观见学活动。6月下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哈尔滨党史纪念馆等,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把弘扬红色传统、发扬革命精神与传承龙江“四大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参观见学,筑牢信仰之基,鼓起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9.开展专题讲党课。7月1日前,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1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组班子成员深入所在支部或分管部门为党员干部讲1次专题党课;各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专题党课。党课要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和事件逻辑,讲好党创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意义、重要文件和重要人物,讲好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越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等内容,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10.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活动。一是召开庆祝表彰大会。6月30日,召开省社科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大会,组织开展先优表彰、新党员宣誓、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二是7月1日,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凝聚全院干部职工形成上下一盘棋、唱响主旋律的浓厚氛围。(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工作),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11.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研讨会。8月,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召开“三省一区”相关专家学者理论研讨会,围绕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增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系统性、前瞻性、创造性,筑牢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做党和人民信赖的社科工作者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2.组织集中宣讲。学习教育期间,组织我院专家学者积极配合省委宣讲团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进行宣讲。同时,组织我院专家学者深入帮扶村进行宣讲。宣讲结束后,依托“社科大讲堂”在院内为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宣讲,使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和纯洁的政治品质。(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利用“党员奉献日”,组织党员、研究生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展政策解答、法规宣传、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展示党员先锋模范形象;二是组织院属各支部与基层社区、单位党支部结对共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组学习,共学促学,提高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三是组织我院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单位、社区、农村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和理论宣讲活动;四是为老党员、困难党员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感受党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责任领导:陈静,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14.组织专题调研。学习教育期间,一是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深入开展党史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二是聚焦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策划选题研究,形成高水平的对策研究成果,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责任领导:王爱丽,牵头部门:科研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教育结束前,按照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召开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查摆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责任领导:周峰,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社科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周 峰
      副组长:董伟俊
      成 员:刘国会 闫修成 王爱丽 陈 静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 静(兼)
      成 员:周士昌 毕 岩 刘 欣 于要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综合组、学习组、宣传组、调研组4个工作专班,由相关处室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综合组由宣传部、办公室牵头,负责院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等起草工作;学习组由组织部、宣传部牵头,负责统筹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宣传组由院宣传部牵头,负责起草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选树典型、开展宣传报道、会议活动录像照相等工作;调研组由科研处牵头,负责选题策划相关课题研究、推出研究成果等工作。
      五、落实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筹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与深化作风整顿工作、与全院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有机融入、有序推进。
      2.压实责任,加强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作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先学一步、学深一点,既要带头参加学习、接受教育,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分管部门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好学习教育各项活动。院属各党支部、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安排。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的内容,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奋斗》杂志等媒体平台,发挥社科院理论阵地优势,发表理论文章,提供理论支撑。利用院网站、简报、院内宣传展板等载体,深入宣传我院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善于总结提炼,选树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学史、知史、明史的良好氛围。

 

 

中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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