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原:乡村文化建设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 作者:高原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23-02-15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其中文化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力量源泉。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劳动人民在数千年的农业生产中形成的农耕文化早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成分,延续至今。因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大力弘扬和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发展乡村文明,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一是大力塑造淳朴民风,培育和焕发乡村新风尚。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村移风易俗,赋予乡风民风新的内涵和价值,改善乡村的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培育文明乡风,提升乡村群众的道德水准与文明素养,使农村社会形成健康文明风尚。

      二是创新开展民俗活动,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文化。传统民俗活动既要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又要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性的发展,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当下社会需求的新民俗活动。让村民在民俗活动中体验到归属感和认同感,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融合发展城乡文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因此,要以文化融合为媒介,实现城乡的深度交融,加速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以城乡的深度融合破解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要消除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冲突,塑造相互尊重、包容互鉴的文化意识。只有正确认识城乡文化之间存在的差别,才能使城乡文化在保持各自特色基础上实现互补与共生,才能呈现不同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多样性,以“和而不同”筑就共同的精神家园。

      二是要消除中心文化和边缘文化的冲突,在接触、交流、碰撞中实现积极的文化交流。推动各种文化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一方面,乡村文化应吸收城市文化先进理念、创新精神、开放态度;另一方面,城市文化应吸收乡村文化的乡土性、丰富性和多样性,充实和增加城市文化的底色和厚重,进而推进乡村文化的和谐共生。

      重建乡村文化自信

      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所在,乡村凝聚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最深邃的思想和智慧。坚定乡村文化自信,不仅是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一是全力发展乡村经济,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筑牢乡村文化自信的基础。在扎实的农村经济基础上,有效扭转乡村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价值迷失和认同危机,夯实乡村文化自信的基础和保障。

      二是全力开展乡村文化建设,增强乡村文化氛围,提升农村群众文化自信心。首先要加大政策、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村民的基本文化诉求;其次积极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经济,引导村民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提高经济收入,激发村民的文化热情;第三要建立乡村文化人才保障机制,引导优秀的文化人才下乡驻村,向村民传导新思想新理念;最后,健全乡村文化建设法律保障机制,将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有机融合,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

      重新构筑起乡村文化自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基于农耕社会的乡村文化,还是融合了现代精神的乡村文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都具有磅礴的积极力量。

      从历史上看,国家和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围绕党中央对乡村文化振兴作出的重要部署,以文化振兴为引领,谋划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乡村成为文明和谐、物心俱丰、美丽宜居的空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在新征程中书写好“三农”工作新篇章,谱写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乐章。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

      摘自《黑龙江日报》2月6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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