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本内涵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的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旨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多维度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国内制度与国际制度对接,增强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双向互动;积极开展国际规则制定与协调,重视规则创造和引领,增强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开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对外开放的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外开放在稳增长、稳就业、惠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外贸外资直接和间接创造大量就业,优质进口商品和服务带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就是要在开放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缩小区域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现代基础设施可及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让开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合作共赢的开放。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是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开放发展、深化合作共赢,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对世界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当前,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加深,国际秩序重构和全球治理变革进程加快。同时,世界经济格局正在经历深刻演变。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就是要以包容互利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促进文明互鉴,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开放。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优势转化为推动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的强大力量,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主要任务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必须加快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好地适应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的新要求。
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就是要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方面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
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就是要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加快贸易强国建设,强化贸易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制定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规和规章,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就是要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标全球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着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