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新征程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制度保障。黑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度机制。黑龙江作为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要推动改革在农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地见效,以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利器在科技。要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拓展科技在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中的应用空间。
健全关键领域协同攻关机制。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整合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重点聚焦生物育种、黑土地保护、智慧农业、智能农机制造、立体农业、大数据服务等领域展开联合攻关,切实强化有组织科研,推进原始创新,降低农业关键技术、产品、装备对外依存度,扩大源头性技术储备和产业储备。
完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农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强化高水平农业科研院校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领军企业。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平台链与创新链的精准匹配,支持建设跨学科、跨产业、跨主体融通平台,塑造未来农业发展新优势。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强化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中的核心地位,支持优势涉农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提高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扩大农业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的自主权。加快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打造面向全产业链的创新应用平台,推动产业链条延伸、聚集及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小农户仍将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改革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化大农业有机结合的关键所在。
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力建设。不断探索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调整建立新型生产关系,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不断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健全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垦地合作,通过生产托管、技术承包、专业化服务等形式,为地方农民提供全产业链农事服务;积极搭建现代农业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公益性和经营性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形成更加紧密、更加长期的合作关系,积极推广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把小农户受益作为政府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必备前置条件,将是否与小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纽带,带动小农户数量、经济效益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使小农户分享发展成果。
激发资源要素活力
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资源要素的投入和有效配置。当前,我国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通道尚未完全打通,资源要素,特别是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投入与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求不能有效匹配。为此,要着力破除要素流动等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要素活力,提高要素贡献度。
深化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乡村就业创业,统筹优化返乡创新创业项目、各类人才回流等政策,吸引优质劳动力向农业及其相关产业集聚。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解决承包地碎片化问题;不断完善乡村产业用地政策,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激发土地要素活力。三是深化金融保险改革。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信贷支农行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产品收益权等质押融资试点;不断完善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准入机制;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