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淑萍:厚植沃土聚英才 作者:许淑萍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23-10-07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指出,加大人才振兴的政策支持力度,打造更多创业创新平台,支持东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

      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振兴。东北地区应抓住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难得机遇,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搭建事业平台吸引人才
      人才因事业而聚,事业因人才而兴。东北地区资源条件较好,产业基础雄厚,区位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人才瓶颈仍然是制约东北全面振兴的关键点之一,主要体现在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配置不合理。

      东北全面振兴,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尤其需要掌握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的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新中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布局了一大批高水平大学、重要科研机构以及关系国家战略的大型国有企业落户东北,聚集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支撑和引领了我国相关学科和骨干产业的发展。同时,东北地区有完备的工业体系和产业基础,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有良好的基础。东北地区要充分依托这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和平台,培养与本地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人才,形成人才的“造血”机制,为东北全面振兴持续提供人才支撑。

      只有搭建好人才干事创业的平台,以事业取人、靠事业留人、用事业成人,不断激发其实现价值、贡献社会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才能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效能。利用东北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与国家级科研院所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级综合研究平台,争取大科学装置落户东北,为科研创新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建立区域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以开放的胸襟吸引人才,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事业能出彩,让更多智慧资源、创新要素汇聚东北大地,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让这片沃野成为天下英才的筑梦之地、圆梦之地,成就人才与事业的“双向奔赴”。

      创新政策体系用好人才
      梧桐不栽,凤凰难来。吸引和留住人才需要在“活”和“精”上做大文章。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建立灵活的人才体制机制,打破束缚人才发展的桎梏,科学制定人才政策体系,持续释放人才政策红利,构建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评价、服务等制度在内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联动政策体系,最大限度释放政策引才聚才效应,将政策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打好人才政策“组合拳”。

    近年来,东北地区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黑龙江省实施“人才振兴计划”,制定出台《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聚焦用人主体、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强化政策的针对性,增强政策的有效性,着力打造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的人才工作格局。《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实施1年来,2022年高校毕业生中留省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例同比提高6.46个百分点,为近5年最好水平,全省高校高级职称人才由净流出转向净流入。据了解,吉林省长春新区突出高端人才引育,统筹本土育、全职引、柔性聘,用市场化的薪酬机制留住人才,高标准建设长春人才创新港核心区,高质量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对院士及团队给予最高12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加快推动院士项目落地,形成“引进一名院士、带来一个团队、催生一批项目”的链式效应。推进东北全面振兴迫切需要创新人才政策,在人才安居保障、落实人才自主权、优化人才服务等方面大胆突破,为人才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营造良好环境留住人才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差,则人才散、事业衰。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是人才资源得以聚集的关键,人才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主的人才环境的竞争。

      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必须为人才提供健康成长的沃土。因此,在完善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条件为主的硬件环境的同时,更要建立起有利于人才发展成长的软环境,为各类人才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当前,东部沿海省份凭借较好的经济科技实力招揽人才,西部省份也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人才。东北地区正处在全面振兴发展的紧要关头,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不足、人才结构失衡等突出问题,应在人才有效供给上面做足功课。要持续优化拴心留人的发展环境,发挥人才的整体效益,在按下吸引异地人才快进键的同时,也要念好本土人才经。打破本土人才流动中单位和身份的限制,消除不同部门、行业和岗位之间流动的体制障碍,充分激发本土人才的积极性,在科研资助、创业贷款、职称评定、住房补贴、配偶和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与引进人才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要“盘活”本土人才资源,加强对本土人才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业务专长,解决“用非所学、学非所用”的问题。要不断创新科学合理的人才发现机制、培养机制、使用机制和评价机制,树立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积极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良好人才生态环境。

      (作者:许淑萍,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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