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创新文化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程,需全方位、多层次地打造创新生态系统。构建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创新文化根基的重要支撑。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培育创新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基因,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推动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有着坚实的文化根基。我们应紧扣高质量发展的脉搏,深耕创新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注入不竭动力。
创新文化的深厚根基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革故鼎新”是一种强调变革与创新的哲学思想,主张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破除旧弊、创立新制,以实现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这一理念既包含对历史规律的尊重,又体现了主动求变的实践智慧,深刻影响了中国的政治、文化与社会变革。作为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的精神密码,“鼎新”绝非断裂式的自我否定,而似长江入海般在传统河床中开辟新航道。《周易》中提到“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就是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而不同”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对和谐与差异的辩证理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多样性和包容性的尊重,为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深刻阐述了人类实践与创新的内在联系。实践是认知的源泉和动力,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有创新活动都根植于具体实践。在解决实际问题、满足需求或探索未知领域时,人们会经历不断尝试与调整。创新中的成功与失败是相辅相成的,推动着创新者不断优化策略。实现突破的创新成果,往往要经历反复尝试和失败,这些失败实际上是通往成功的必要阶段。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创新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路径。
创新文化的时代内涵
培育创新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关乎个人成长与发展,更对社会、经济、国家乃至全球竞争力产生深远影响。创新文化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从宏观层面看,它能推动经济增长模式从传统依赖资源投入和劳动力数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从微观层面讲,创新文化能激发企业活力,鼓励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创新文化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其在全球经济、科技和文化领域的地位。创新文化还能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使国家的文化产品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具有创新文化环境的国家或地区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创新文化还能推动社会制度的创新和社会观念的更新。在一个鼓励创新的社会中,人们更加开放包容,愿意接受新的思想和生活方式。此外,创新文化能够激发个人潜能与创造力,为个人成长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人们能接触到多元思想和知识,从而激发自己的创造力。在创新文化的推动下,各种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使人民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培育创新文化的实践路径
培育创新文化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程,需全方位、多层次地打造创新生态系统。构建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创新文化根基的重要支撑。只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政府与企业应携手创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机制,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让科研成果顺利走出实验室,进入市场的广阔天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创新之路充满风险,许多尝试可能以失败告终。以科技领域为例,创新者在开发新技术产品时,常因技术难题、市场需求不匹配等因素遭遇挫折。若社会能对失败持宽容态度,给予失败者重新出发的机会,而非一味指责,那么创新者将更愿意尝试新想法。这种敢于冒险、不惧失败的心态,能够极大地激发人们的创新热情,为创新文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是创新的催化剂。它能够促进不同思想的碰撞与交流,为新思想、新创意的产生提供肥沃土壤。多元文化的交融,能够打破学科与领域的界限,催生出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成果,为创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可能。此外,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也是创新文化的重要根基。在公平的环境中,企业或个人能凭借创新获得竞争优势,创新者也能通过创新成果获得合理回报。这不仅激励他们持续投入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还能促使企业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教育体系在创新文化的构建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从基础教育阶段开始,就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激发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还需在社会上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鼓励人们在不同阶段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创新需求,为创新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培育创新文化,既是对中华文明的当代演绎,又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继承,也是对创新内在规律的精准把握。在创新文化的滋养之下,创新的幼苗将在宽容的土壤中自由生长,最终汇聚成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磅礴力量。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本文系2024年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智库重点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