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研究 作者:王广禄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更新时间:2019-04-15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促进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同时,日趋严重的科技异化反过来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形成了巨大挑战。4月6—7日,由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与社会(STS)论坛在南京举行。国内外数十位专家学者与会,围绕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科技与社会发展进行交流探讨。与会学者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对当代科学技术重大进展和巨型工程的理论思考,深化马克思主义科技观及其当代发展研究。

  观照科技异化现象

  近些年来,新兴科学技术和一系列重大工程的突破,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科技发展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展现出异化的面目,人们越来越看到科技的“另一面”。与会学者普遍认为,如何面对工程和科学技术给人类发展提出的问题,透视其创造的新机会,反思其带来的新挑战,是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科技理论研究的题中之义。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胡大平表示,虽然技术进步不会像一些技术乐观派估计的那般迅速,但是技术社会对于文明发展和人的生存形成挑战却是一个基本事实。科学和技术的意义、技术发展的趋势、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科学技术之间的关系等,无疑成为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研究应当观照的基本问题。

  “技术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同时,造成了环境恶化、人的主体性地位丧失等问题,产生了技术异化现象。我们应分析技术异化的表现和根源,加深对技术异化的理解,从而合理规避和有效控制技术异化现象。”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闫坤如表示,人类在利用技术改造、控制自然以满足主体需要的过程中,技术成为主体的异己力量,并反过来反对技术主体,这就是技术异化。此外,技术异化还具有另一特征,即随着技术的发展,人的主体地位受到了挑战和威胁。

  协调科技与人文的冲突

  自由应建立在非异化的技术基础之上,未来技术的社会发展目标应该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以实现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研究所教授肖显静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的知识体系中,要进行科学技术的社会治理,实现科学技术的社会运用。发展有关国计民生的科学技术,需要协调科学技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科学技术与人文的冲突,对科学技术进行评价并且制定恰当的公共政策,对科学技术的风险进行评价。

  胡大平认为,技术一直是现代性批判的中心问题。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出现了许多对技术进行反思的思想流派,由此构成了一部波澜起伏的技术批判思想史。现代社会经历了技术化过程,形成了“技术社会”的态势,技术反思愈发成为迫切的需要。人类要在技术变迁从积极转向消极的临界点之前,学会以临界思维反思自己的行动,全面检视人类社会赖以前行的知识假设、创造生活方式的社会工程行为以及人们追求的意义目标。

  在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云龙看来,作为公共物品的工程,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正义。现代技术日新月异,促使许多巨型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地球因此成了海德格尔所谓的“行星加工厂”。这些作为公共物品的工程本就“取之于民”,也应“惠之于民”。只有从现实的政治系统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工程技术的实现条件。

  缓解人工智能伦理困境

  人工智能是当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阵地,蓬勃兴起的人工智能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风口”。然而,人工智能同时也面临着理论、技术、伦理等方面的困境。与会学者认为,发展人工智能,必须吸取技术异化的教训,必须以人为本构建友好的人工智能。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潘恩荣谈到,目前,人工智能摆脱了因计算能力及算法限制而遭遇的发展困境,但又因迟迟不能解决人工智能伦理问题而面临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基于现代技术哲学经验转向的视角,将人工智能技术与伦理融合成一种面向人工智能技术本身的伦理框架,将有力消解人工智能技术和伦理相互独立甚至对立的问题,为解决人工智能伦理问题扫清道路。未来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有三种可能路径:现代技术哲学的转向路径、科学的实践研究路径和马克思主义的人工智能哲学研究路径。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杜严勇表示,人工智能研究应该以“友好人工智能”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建构友好人工智能应该成为全社会努力的目标。必须让人工智能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同时避免或减少负面影响。从政府管理层面看,需要加大对人工智能社会影响研究,实现智能社会的公平正义,加强对人工智能科技的监管与调控。从关系层面看,需要对人工智能进行伦理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人工智能的国际管理。从技术层面看,需要保证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控性、稳健性与人性化,确保人工智能算法的公正性与透明性。从公众层面看,需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正确认识“人工智能威胁论”,克服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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