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访】高晓燕研究员谈侵华日军化学战 作者:网络中心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18-04-04

      近日,院网络中心马羚,就侵华日军在中国进行化学战问题采访了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晓燕,下面是访谈记录:

 

 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晓燕

      问:为什么要开展侵华日军化学战研究?请您谈谈研究的意义是什么?
      高晓燕: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是早已为国际公约所禁止的行为。然而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用中国人进行毒气人体试验,使用化学武器屠杀中国军队和平民,对中国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有关日军化学战罪行的资料披露较晚,人们都知道日军731细菌部队,鲜有人知日军516化学部队,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更为重要的是日军在战败之际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战后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伤害,至今还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今,日本政府在化学战问题上依旧遮遮掩掩,企图掩盖真相,推卸战争责任。与此同时,中国部分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起民间诉讼,要求道歉和赔偿。我们的研究就是要厘清和揭露日本化学战的罪行,敦促日本政府尽早承认其化学战罪行、对战时和战后的中国受害者进行道歉和赔偿;并彻底销毁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不让日遗化武伤害事件重演。
 

 

日军毒气作战

 

      问:日本在中国进行化学战是早有准备的吗?
      高晓燕:早在1919年日本陆军就设立科学研究所化学兵器班,开始进行化学武器研究。1935年日本天皇视察了陆军科学研究所,这说明明治天皇对日本化学战罪行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927年,日本陆军在广岛附近的大久野岛建立化学武器工厂“日本陆军东京兵工厂忠海制造所”,并于1929年大规模投产。日本侵华战争开始后,工厂规模迅速扩大,最多时达五千人。日本军队使用的所有化学毒剂的种类都可以在这里生产,在数量上占当时日本所有化学毒剂生产量的近90%。
      除了本土以外,日本还在伪满地区进行化学武器的试验与研制,最具代表性的是设立在齐齐哈尔的516部队,与731细菌部队配合使用活人进行毒气实验,进行有组织的杀人行为。
 

日遗毒气炮弹

 

 

      问:请您谈谈侵华日军化学战的情况。
       高晓燕:日军化学战是从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开始的。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在日本军界一些战争狂人“速战速胜”的呼声下,陆军积极开始策划使用他们准备已久的化学武器,想利用这一秘密武器达到占领中国的“速胜”目的。
      日军在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都大规模使用了化学武器,每当战局对日军不利时便开始使用化学武器。日军针对普通中国百姓使用化学武器的代表案例是发生于河北定县的北疃惨案。1942年日军使用毒气武器残杀河北省定县北疃村躲在地道里的中国百姓,造成了八百余无辜平民因毒气窒息毙命的惨案。
      据军事研究专家最新研究,日军在中国战场上对中国军队用毒的总次数为2091次,造成中国军民中毒约达20万人。

 吉林敦化毒弹受害者黄春胜


      问:战后日本的化学武器还在给中国人造成危害吗?销毁化学武器问题有何进展?
      高晓燕:二战结束后,日本军队把大量化学武器丢弃在中国,对中国人民的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我们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日军化学战研究课题组”从1992年开始,对日军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遗留和伤害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调查10余起,涉及受害者数十人,大多数人是芥子气(糜烂性毒剂)中毒。最具代表性的是2003年在齐齐哈尔市发生的日遗毒剂泄露伤害事件——“八.四事件,在一个建筑工地施工中挖出5个日军遗弃化学毒剂罐,造成43个接触者不同程度中毒,其中一人中毒严重不治身亡。
      应中国的要求,日本外务省派出代表团到事发地齐齐哈尔,听取了中方关于“8•4”中毒事件的调查情况和人员受伤亡情况,在查看了致人伤亡的金属桶后,确认是日本遗弃的化学毒剂中毒。中国外交部十分重视,积极与日方进行交涉,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日本政府最终同意为处理善后事宜支付3亿日元,但是他们始终不谈“赔偿”。
      1993年1月,在法国巴黎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提出对战争期间遗弃化学武器的处理和销毁问题。1997年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1999年中日签署销毁化学武器备忘录,日本政府有责任履行处理遗弃化学武器,但时至今日销毁进度十分缓慢。我们敦促日本政府尽早彻底销毁遗弃的化学武器,还中国人民一片净土,不让日遗化武伤害事件在中国大地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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