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改革是一场新的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新时代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必须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总体上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扩大开放的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根本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对改革开放40年来治国理政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的直接回应。准确理解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首先必须从整体上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其次,必须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构成与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准确理解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任务;最后,必须准确理解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的方向、目标和要求。
一、准确理解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容及其整体性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探索和不懈努力,我们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90多年奋斗积累起来的根本成就,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毫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国家制度体系。因此,当今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只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而国家治理能力,也就是运用这一制度管理国家的能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两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1]91。因此,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理解不能顾此失彼、断章取义。
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明确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者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指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1]104-105“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需完整地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105这一论述意味着,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任务,并且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定了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任务,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的根本制度规定,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越性也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就失去了目标,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轨道,全面深化改革就偏离了方向,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就会在改革的进程中发生改变。同样,如果脱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有可能偏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方向,同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归宿。换言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的就在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本质上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实现国家制度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适应国家制度现代化的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通过国家制度的现代化才能实现。因此,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治理体系的变革就是为了通过体制机制变革实现国家制度现代化,通过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准确理解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与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带领人民群众经过90多年奋斗积累起来的成就之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习近平指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1]104-10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构成的一整套互相联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彰显了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享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就是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来实现的,因此,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是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制度包括经济体制,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即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即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体制的具体要求措施,还提出了有关党的建设、国防军队建设的改革要求。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2]36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其中既有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不安的深刻教训。我们既要从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中吸取制度精华,又要从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传承中总结中国道路的历史探索,也要从历史上治国理政实践中总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经验。邓小平指出:“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历史上有人想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总是行不通。我们搞社会主义虽然犯过错误,但总的说来,改变了中国的面貌。”[3]回顾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发展,事实雄辩地说明,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发展中国。除此之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建立起来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建立起来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造就了人类进步史上的发展奇迹。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国力迅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独特优势,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证。习近平指出:“这样一套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2]228简而言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极强自我完善、自我变革能力的优越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指出:“中国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当前,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我国依靠制度优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又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许多制度还存在不少需要变革和完善的地方。存在问题,正是我们改革动力所在。改革就是要不断变革与完善我们的制度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为此,他明确提出,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1]104-105这就明确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制度的要求,关键在于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首先,“更完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首要条件。“更完备”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领域各层次,只有制度体系是完备的,制度体系才可能是稳定的和管用的;制度不完备,意味着制度在局部、在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领域可能是不稳定的、不管用的,因此,制度完备是制度稳定和管用的前提条件。
其次,“更稳定”是制度管用的前提,不稳定意味着不确定,不确定意味着风险。应对风险、解决风险的失败往往是风险领域和风险环节制度更迭、制度失效的根源。因此,制度的稳定性水平是衡量制度体系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判断制度是否管用的重要依据。然而稳定并不是“不动”“不变”,制度稳定性特指制度的动态平衡能力,所以党中央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而不是完全成熟完全定型。因此,对“更稳定”的理解应该注重稳定的阶段性、复合性、比较性和层次性。
最后,“更管用”强调制度的工具性作用,即制度服务和实现其目标的能力和程度。每一个制度都有制度设计和制度选择的“初衷”,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出发点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因此,“更管用”衡量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制度保障。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让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因此,好制度就是管用的制度,管用的制度内在地要求效率要更高,效果要更好,同时,整体效益也要更好。因此,“更完备”和“更稳定”是以“更管用”为目标的,不完备、不稳定的制度很难管用,同样,不管用的制度再完备再稳定也没有实际意义。
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三个层面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推动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是一个关键性阶段的重大课题,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坚持不懈和努力奋斗。”[5]在根本制度层面,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本制度层面,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具体制度层面,要按照七个“紧紧围绕着”,改革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政治、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建设一直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强军目标,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三、准确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与要求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建立在一定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治理体系,就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演化的结果。”[1]104-105我们所讲的“治理”,本质上既不同于中国传统皇权统治者的“治国理政”,又不同于西方政治和管理模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治理”指的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轨道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有效地管理社会主义国家。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由各个领域的制度安排、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法律法规、组成人员等要素构成的一整套紧密相连、互相协调的体系;是一整套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队、国防和党的建设在内的各领域紧密相连、互相协调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构成的国家制度。
准确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国家治理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世界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对政治制度的评价不能定于西方一尊。”[6]这些重要的论断,为把握和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明确方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乱象和动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实践证明,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实际需要的。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一条道路,各国完全可以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国家治理之路。因此,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概念,首先,必须防止生搬硬套,简单地把西方治理的概念和理论主张套用到中国国家治理的实践过程,以此分析中国国家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按照西方治理理论的观点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脉定位;其次,必须防止把治理概念主观地认定为西方概念,治理理论是西方的理论,治理实践也是西方国家的实践,主观地认为今天中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承认落后,并且在此基础上要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治理模式。实际上,首先,从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目标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内涵与西方的治理观点存在显著区别;其次,国家治理是个实践问题,从古至今,它不仅是个重要的政治实践难题,也是重要的政治理论主题,不是哪个国家最先产生治理理论,哪个国家就最早推进治理实践;也不是哪个国家的治理理论研究的最早,哪个国家的治理实践就搞得最好。因此,必须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概念的基本逻辑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经验基础之上,目的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准确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明确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特征。首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其地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新时代继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政治领导发挥关键性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让中华民族的面貌焕然一新,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凝聚社会共识、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汇聚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其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目标,同时也规定了方向。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一定价值取向的体现,在制度模式的背后都有其特定的价值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方向。习近平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1]106这一要求从战略高度阐明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再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不再表达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得有名无实了。”[7]党的十九大突出强调“五位一体”政治建设要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既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也从制度设计和治理实践两个层面反映出社会主义的民主是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同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也可以调动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第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在中国现有的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然改革就会失去意义难以持续。”[1]95-96同时,习近平还强调:“不论处于什么发展水平,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不是要等发展起来后再解决公平正义的问题,而是要在不断把“蛋糕”做大的同时,把“蛋糕”分好。要把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1]97最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习近平多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同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带领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要坚持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治原则是现代政治和现代治理的基本原则,法治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同时也规定着国家的范畴和边界,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器。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准确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明确和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习近平在谈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时指出:“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1]104从国家治理体系的实质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就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即国家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这些能力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二是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主要包括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能力、应对国际复杂形势和国际事务的能力。三是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自身事务的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项要求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而言起决定性作用。对此,习近平指出:“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1]105而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本领。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29.
[4]习近平.在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20.
[5]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2-18.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18.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316.
[责任编辑:王雅莉]
2018年第5期(总第1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