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的决心。当前,应急管理水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应急管理的思维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方式和效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必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转变应急管理思维方式,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本文旨在以大数据为时代背景探讨关于应急管理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而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迎接机遇和应对挑战。
一
大数据与大数据思维
“大数据”(big data)一词肇始于1998 年美国计算机专家John Mashey所做的名为“大数据与下一代基础架构压力”(Big Data and the Next Wave of Infrastress)的演讲。此后,这一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随着大数据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当今世界已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
对于大数据的含义存在着多种解释,从数据的形式来看,不仅包括了一般意义上的“结构化数据”,还包括“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从数据之间的关系来看,数据之间是交互关系,不同的时空状态会产生不同的分析结果;从数据的来源来看,既包括组织自身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也包括来自于组织外部多元形式的数据,组织内外信息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从数据的数量来看,呈现几何级数增长,并且将数据视为一种宝贵的资源。可见,大数据并非仅仅是数据规模巨大,还在于其形式多样、来源广泛、动态运行,其本质在于利用数据总体而非数据样本去分析数据,这也是一种知识发现的过程。而大数据时代,则是指大数据的理念被普遍接受、大数据的技术被广泛应用,以及大数据带来自身价值增值的时代。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Gary King对此指出:“这是一场革命,庞大的数据资源使得各个领域开始了量化进程,无论学术界、商界还是政府,所有领域都将开始这种进程”。
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认为大数据时代是数据、技术和思维三国鼎立的时代。所谓大数据思维,就是从海量数据中发现问题,用全样本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形成了模糊化、相关性和整体化的考虑方式。它是指一种意识,认为公开的数据一旦处理得当就能为千百万热门急需解决的问题提供答案。确切地说,大数据实则是数据基础上的技术与思维的合体。在大数据技术与大数据思维的权衡中,毫无疑问,思维方式是前提条件,因为对于数据认识、发现和处置而言,它们是在思维方式指导下即大数据思维下进行的。因此,只有真正具备大数据思维,才能真正将大数据技术进行富有成效的应用。以往,在不具备大数据思维情况下得到的诸多数据,更多被看作是负担、垃圾或是困扰,随着时代的转换、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思维转变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所谓思维方式,就是头脑中设置的看待事物的角度、方式和方法的总程序,用以指导问题的思考与解决,与我们自身的行为方式及后果紧密相连。但是思维方式不是天然形成的,不是预设而不可改变的,其形成受一定的时代和环境影响,并随着时代与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在大数据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大数据给人类固有的思维模式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发现新知与重塑认知的新契机,它为社会中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应急管理领域带来了全新的认知和方法。
二
传统应急管理中的思维方式
在大数据时代来临之前,中国应急管理也包含着基于数据应用的应急技术与应急思维。但是此种数据、技术与思维的应用并不能与大数据时代相提并论,它只是在传统数据收集与处理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与应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技术应用形式,尚不具备思维转变的特征。相比较而言,传统应急管理方式表现出以下五种思维方式。
1.着重于“讲政治”“顾大局”的政治思维
传统的应急管理中,政治思维方式是非常鲜明的,具有主导性地位。所谓政治思维方式就是对应急管理性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组织架构模式从政治角度予以对待和处置。政治思维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讲政治”“顾大局”。根据官方应急管理过程中的话语方式分析可以看出,所谓的政治思维就是将应急管理提升到政治的高度。首先,应急管理是政治任务,这表明应急管理具有极端重要性,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和完成,对于应急管理政策不能随意理解,对于应急管理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其次,应急管理是政治责任,应急管理与政治联系在一起,就是一种政治责任,因而具有天然不可置疑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最后,应急管理是政治绩效,政治绩效与政治责任紧密相连,应急管理与应急管理者的政治生涯(包括组织声誉)密切相关。在此种政治思维直接指导下的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上是在政治体系下按照近似政治动员模式开展的。应急管理行为结果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统一的组织、动员、指挥,尤其是在应急处置时,制度优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展示。
2.着重于规律性、穷尽式的因果思维
传统的应急管理中,人们往往着重于探索、界定突发公共事件生成的因果关系,并且试图通过有限的数据剖析其内在作用机制,寻求规律性的认识:通过分析事件的现象、探寻本质原因,进而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不可否认,应急管理中的因果思维方式,对于构建应急管理框架、特别是对于构建“一案三制”为基础的应急管理体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应急管理的实践中,此种因果思维的探寻遇到了诸多障碍。一方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并非全部呈现出清晰的因果关系,有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偶发因素起到了主导作用,有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则是互为因果关系共同作用而成。另一方面,在有限数据基础上产生的规律性认识也并非是反映应急管理客观实际的真实规律,即使获取了触发事件的相关数据,同样无法预测或阻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例如,2008 年我国21个省市出现长时间、大面积、大强度的降雪和冻雨等灾害天气,回顾整个灾害过程,不难发现强降雪和冻雨等自然灾害只是整个灾害中的一个触发因素,而跨地区、跨行业日益紧密的关联关系才是导致事件出现连锁反应并把影响扩大到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主要原因。所以,当应急管理工作者在努力寻找原因的时候,突发公共事件却已经发生了;当其将注意力集中于原理、规律探讨的时候,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却成了“意外”。此种意外,并非全部是不可发现和不可认知的,而是因为偏执于认为掌握的数据就代表全部数据(将样本视作为全体)、通过数据分析就能够发现应急管理的规律。换言之,有限的数据一方面无法探究出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又无法探究出应急管理之中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相关关系。当然,此种数据局限并非是数据不存在,而是受观念意识的局限所致,也存在数据收集手段方面的欠缺。
3.着重于强势型、强制式的行政思维
在传统的应急管理中,以政府为中心来调适应急管理体系内部及其与外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由于政府具有强制力及掌控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具备的资源,这种行政思维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尤其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时,起到了迅速集中必要资源、统一指挥的重要作用。对于其带来的优势和效率,有学者甚至将其命名为“拳头模式”。但是行政思维在应急管理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第一,偏好于使用公安机关等强力部门(尤其是在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中)。一方面,公安机关等强力部门对于处置突发事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公安机关对相关问题并不了解(问题不属于强力部门管辖之内),对于相关问题的现场宣传解释并不具有直接针对性,所以有时也会造成局势的进一步恶化。第二,在风险隐患的排查过程中,行政的强势思维使得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从心理上对于应急管理有所抵触,其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第三,行政思维致使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无法有效参与到应急管理之中。对于应急管理中资金的募集、人员的参与、物资的分发、信息的搜集与发布加以过度干涉,使得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应急参与意识和自组织能力受到了限制。实践证明,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单纯依靠行政思维无法整合社会多元参与力量,而社会组织及其公众在应急管理中的参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公共治理合法性的重要体现。
4.着重于“条块”型、保密式的垄断思维
在传统的应急管理中,存在着垄断思维,此种垄断主要体现为数据及信息的垄断,并由此导致了两种结果。第一,应急管理体系内部出现了“数据孤岛”。中国应急管理体系是典型的应急管理行业和领域的“条”与应急管理行政区域的“块”相结合的模式,自然也就产生了“条”和“块”的数据与信息。各个“条”和“块”都在竭尽所能地采集数据、占有数据和利用数据,但是“条”“块”不能很好地整合到一起,就产生了所谓的“数据孤岛”,即在应急管理体系内部,由于行政思维和部门利益保护,数据与信息以某种垄断的形式出现,无法有效流通与整合,真正做到共享共用。第二,应急管理体系内部数据的闭锁。应急管理中绝大多数部门的数据都未做到有效整合。应急管理中的数据与信息的闭锁,典型表现为“拖、盖、捂、堵”。 这种封闭造成了危机应对迟缓、谣言传播,甚至社会恐慌。例如,2003年“非典”事件的前期处置及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前期处置如今都已成为典型的负面案例。在应急管理过程中,数据与信息的闭锁在今天的信息化背景下已经完全行不通了,只有在真实信息开放的前提下实现与民众的密切互动,才能使民众对于政府的应急管理行为确立信心。当前,实施数据开放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垄断问题。因此,需要在破除信息垄断的基础上,以主流数据与信息的开放而掌控话语权,使民众对应急管理行为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5.着重于阶段性、切割式的周期思维
1932年,Lowell Carr首次将灾难的发生发展划分为前后衔接的四个阶段,此后,应急管理中一直沿用最简单的时间序列划分法,强调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将应急管理过程划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或是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等四个阶段,这些阶段形成一个前后相继、闭合循环的过程。应急管理中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做好阶段内部的工作,力求采取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尽可能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升级和扩大。这种以时间序列生成的阶段思维即为周期思维。传统的应急管理中,周期思维简单明了,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理解更为容易。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此种阶段划分并非完全体现了突发公共事件的生命周期,这些阶段并不一定完全是精确的时间序列。换言之,这些阶段是没有办法准确切割的,在同一时间节点存在着不同阶段相互重叠的部分,这些阶段不能因为时间序列而彼此加以排斥,不同的应急组织(“条”与“块”)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知不同,其划分的阶段也会不同。因此,此种类型的分类只是为了便于理解应急管理中职能与功能而进行的抽象归类,但是在实践中如果严格按照周期思维行事,就会产生偏差。例如,在响应阶段,对灾害损失的记录和初步评估是“减灾”的基础性工作,而对应急资源调配与使用情况的记录和评估也是“准备”的基础性工作;在恢复重建阶段,减灾与准备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活动。因此,应将“减灾”与“准备”从其生命周期的阶段中独立出来,提升为贯穿应急管理整个生命周期的两类基础性活动。再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也均是按照此种思维方式进行编制的,忽略了最为重要的趋势分析。
三
大数据视域下应急管理中的思维方式
在大数据跳脱出商业范畴,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之后,也愈发引起了应急管理领域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广泛关注,并努力对现有的应急管理加以变革,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实际上,大数据在应急管理的预测与监测环节、统计与决策环节、损失与危害测量环节、群体心理指导与干预环节等都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尽管前沿科技在我国的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中已经得到了应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基于这种现状,必须尽快将大数据的成果与应急管理工作加以有效的融合,而技术、方法的有效应用取决于思维转变这个必要前提。因此,与大数据时代相契合的应急管理思维应向公共服务、相互关联、公私合作、以人为本及系统工程等方面着力转变,只有管理思维的有效转变,才能实现大数据背景下的应急管理方式变革。
1.转变为自下而上、与民众满意相匹配的公共服务思维
传统应急管理中以政治思维的角度加以对待和处置,是因为应急管理存在于整个政治体系之中,其组织结构亦是行政组织结构。在大数据时代,想要去除这种政治思维是不切实际的,但是此种占据主导地位的思维须让位于服务思维。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社会建设应以民生为重点,社会管理应以优化服务为重点,社会治理应以发展的成果公平共享为重点,这就要求国家治理必须以提升社会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的。应急管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必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有效应对突发情况来保障和增进社会福祉,因而也是公共服务的内容之一。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与其他组织管理职能相同的特征,只不过这种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内容的公共服务独具特色,关乎社会的稳定发展,并且以强制权力为保障。应急管理能力亦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表现。既然应急管理是一种公共服务,那么应急管理就要以“服务者”身份而非“恩庇者”身份提供服务,就要考虑提供优质服务的路径与方式。换言之,任何能够提高应急管理服务质量的理念、方式与技术都要采用,同时应急管理服务的品质则应该主要由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判定,而非仅仅来自于主管部门(上级)。这种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的行为导向,表明只有应急管理提供了令民众满意的服务才具有真正的正当性,其所进行的基于为民服务为目的的政治动员、集中统一的组织和指挥以及实施的应急体系内外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才更加具有合法性,为此所耗费的资源与成本才更加具有合理性。
2.转变为线性关系、非线性关系相结合的相互关联思维
传统应急管理倾向于突发公共事件、灾害及灾难等发生的原因与引发的后果之间的必然性分析,但结果往往发现是多种原因(或称之为因素)相互纠缠的,因果关系不能简单地构建或是无法达成。这也往往造成了指导应急管理实践的困惑,即在无法准确定位原因的前提下,无法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实践工作。“在可见的事实背后,有时似乎还隐蔽着成百上千种看不见的原因,可见的社会现象可能是某种巨大的无意识机制的结果,而这一机制通常超出了我们的分析范围”。大数据时代中的应急管理则要求从因果关系的探寻中解放,更为重视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关联。大数据让人们放弃对因果关系的渴求,转而关注相关关系,只需知道“是什么”,而不用知道“为什么”。对于应急管理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产生的数据,基于统计学的方法进行搜集与处理,即为相互关联的思维。对于数据中抽离出的各种变量主要考察是否存在相关性,如果结果是肯定的,就将其视为应急管理的范畴,如果结果是否定的,则将其摒弃。应急管理中如果单纯考虑“因”与“果”的对应关系,则存在着忽略相关因素而带来的“挂一漏万”的系统性风险。在大数据时代,应急管理思维应以如下方式转变:“当触发事件(T)同脆弱性(V)相互作用时,灾难(D)即可发生,换言之,就是T+V=D”, T、V与D的关系为相关关系。只要突发公共事件和脆弱性相结合,就有可能发生灾难。所以关于触发事件和脆弱性的任何数据都要进行搜集,以增进对于相互关联关系的判定。即既要关注应急管理中的线性相关关系,同时也要关注复杂的非线性相关关系,只有如此,才能够获得超越因果关系的更为全面的相关关系。应急管理中的相关关系思维只有对于固有的所谓应急管理的“规律”认识和固有的偏见予以摒弃,才能对于应急管理中的现象、本质及规律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3.转变为政府、民间相合作的公私合作思维
既然应急管理是一种公共服务,那么政府必须基于平等的身份与平等的心态利用任何有利于此项服务的资源。大数据的应用脱胎于商业领域,调研公司、咨询公司等专业性较强的民间机构贯穿于从数据搜集到数据挖掘的整个过程,它们在大数据技术应用方面的经验比应急管理相关部门更为丰富。政府机构对于大数据的认识和应用,还处在非常初级的阶段,与商业机构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代差”。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变革之一,就是一方面承认政府没有充分的能力完美地治理整个社会,而民间力量的勃兴可以弥补政府的短板;另一方面也承认政府与民间力量可以进行有效合作,以弥补政府的不足之处。在应急管理过程中,政府既需要搜集来自应急管理体系之内(“条”与“块”)的各种数据,同时也要搜集来自互联网、物联网及各种终端的数据与信息;既要搜集带有明确时空标志的、未带有坐标系的数据与信息,同时也要整理充分的、残缺的大数据与微数据,去伪存真、交叉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分析多源流的、多时空的、同构的与异构的数据与信息,这些看似是政府无力可及的任务。在大数据时代,“关门”应急已然不符合时代的发展,因为应急管理之下的大数据的获取与利用,需要询唤政府之外的专业力量的积极参与,需要通过诸如招标、合同等方式与社会组织合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本进行应急管理大数据的获取、分析与分享等工作。这种合作将被纳入开放的应急管理体系之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思维的转换能够更好地诠释应急管理的公共性与合法性,这也是放弃政府全能型应急管理的必由之路。
4.转变为公平开放、共同分享相依托的以人为本思维
传统应急管理中将人民的生命安危始终放在第一位,将其称之为“以人为本”,而对于诸如财产、实物等其他物质方面的诉求都是转而求其次的,即为“生命至上”的观点。而大数据时代中“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则不仅仅包含“生命至上”的视点,还强调要在公平性和开放性的基础上与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应急管理体系内部与外部互动关系上的变化相适应。一方面,它是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内部组成人员的“以人为本”。在应急管理体系中无论是来自“条”还是来自“块”的各种数据与信息都很重要,这种重要性在程度上是平等的,这就决定了提供数据的主体(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也是平等的。数据上的平等使得应急管理金字塔式结构的“条”“块”变成更加平等的扁平式结构,在整个应急管理体系内部的各个结构及其要素均强调平等,不会特别强调某些数据及其提供主体的支配性作用。基于数据的平等性,以及获得数据的方式、加工的能力、汇集的渠道,大数据视域下的应急管理会重新确立运作模式,从而形成新的应急管理工作方式:应急预测由分散式数据共享转变为整合式数据分析,工作行为由各自为政转变为协同联动,由随意性转变为规范性与法制性,并因此形成新的常态化。另一方面,它是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外部人员的“以人为本”。在应急管理中没有数据特权,应急体系内部基于自我利益而将数据封闭垄断的行为转变为向公众开放。因为越是将数据垄断,就越容易形成部门利益,部门就越容易进一步分割为多个部门,也就越容易形成进一步的数据垄断和“数据孤岛”的恶性循环,从而妨碍应急管理达成协同与合作。在大数据时代,公众已经具备了数据分享、公开的意愿,数据分享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同时也具备了数据公开、分享的技术手段,如云技术、互联网等遍及公共空间。在大数据时代的应急管理中,人人都是数据终端,数据和信息可以直接传递到个体,人人都是传授器;人的行为也可以实现数据化,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危机中的个体行为模式,可以构筑应急管理领域中的政策基础,大数据技术通过分析大量个体的言论和行为来预测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例如,谷歌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网民的检索词条进行分析,在甲型 H1N1 流感爆发几周前就准确预测了冬季流感的爆发。民众已经成为大数据视域下应急管理所依托的重要主体之一。
5.转变为信息主导、项目设计相链接的系统工程思维
传统应急管理中,周期思维指导下的应急管理阶段的划分更符合应急管理体制中指挥权力链条的设计,更加突出“权力”流向而非“信息”流向,不同的专业部门由于各自具备独立的信息系统,使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缺乏横向的联系,从而导致在这些系统之间形成技术鸿沟与时空规律性认识的失真。在大数据时代,以数据信息链为主线,尊重数据的主体作用,应急管理中各个部分的参与与配合主要基于信息和数据流,填补了由于传统“权力流”带来的分工鸿沟。只有在应急数据互联互享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完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发现符合应急管理的规律。当然,这需要通过系统工程思维的转换才能达成。系统工程思维就是在工程的设计和研究中为满足社会生产生活需要、创造更大的价值而通过实践探索形成的切实可行的筹划性思维,实际亦是一个问题求解的过程。它要求技术要素和非技术要素的系统“集成”具备整体性特征,从而能够通过数据挖掘等技术的应用,将应急管理的常识性知识、经验性知识拓展到原理知识、元知识等多层次的知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考虑应急管理中的全部要素和路径,技术要素中包含多种技术路线,非技术要素也随着时空物理变换而改变,应急管理问题的求解亦是多种路线的。为了提高应急管理活动的可靠性,应急管理工程中必须包含“容错性”的设置,即使局部出现错误,亦能使系统正常运作,并进行自我纠偏,而不至于出现系统整体的瘫痪,即具有更加稳定的可靠性。应急管理之所以不被视为科学,主要是因为在应急管理过程中,每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都具备独有的特征,其中各要素无法精确量化,并且为了便于研究而将其划分为四大阶段,致使应急管理陷入了用宽泛而非具体的原则去指导动态、弹性的实践的困境。在系统工程思维下,通过应急管理大数据,用数据辅证确定性和补证诸多不确定性,将应急管理全过程数字化,再以工程学的视角(目标、时间、关键路径)建设应急管理系统,就会使得应急管理系统变得更加可测量、可视化以及易于评估与修正。
四
应急管理思维方式转变的实践意义
大数据已然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大数据时代中,应急管理思维方式的转变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及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产生积极的意义。
以公共服务思维指导应急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民众在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幸福感。公共服务思维方式下的应急管理,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导向,将被动、僵化的应急管理转变为问民所需、弹性有机的应急管理,从而有效地改变以往应急管理依托于行政层级、以被动响应为特点、以强制权威为后盾的管理方式,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中造成行动的迟缓,以及一定程度的民众焦虑与社会恐慌的问题。
以相互关联思维指导应急管理,能够更准确地在复杂的风险因素构成的社会环境中辨识风险,规避传统应急管理中风险识别的盲区。相互关联思维方式下的应急管理能够以摆脱多种风险因素相互纠缠为导向,将偏狭的、困陷于因果关系的应急管理转变为较为全面的判断、相互关联的应急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以往应急管理中遵循“有因必有果”、苛求询证式的求解原则,在未明晰触发机制的情况下造成被动回应的问题。
以公私合作思维指导应急管理,能够更有效地满足在资源稀缺及配置不合理的应急管理体系中形成多元治理,更好地完善应急管理的物质与智力基础。公私合作思维方式下的应急管理,以摆脱政府独尊、政府独大为导向,将数据“孤岛”、数据处理薄弱的应急管理转变为从搜集到处理的整个过程数据能力整体跃升的应急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以往应急管理中由于政府与民间力量分离而导致的在工具、技术缺失情形下“数据宝藏”闲置浪费的问题。
以以人为本思维指导应急管理,能够在复杂的应急管理体系内部、外部及社会环境中,更好地调动相关主体与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人为本思维方式下的应急管理,以矫正提供数据、处理数据主体的不平等为导向,将金字塔级组织结构的应急管理转变为扁平式内部组织结构,并将信息终端延伸至社会公民的应急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以往应急管理“条”“块”组织分割、忽视个体行为数据、信息传感末端截止于体制内的数据“特权”问题。
以系统工程思维指导应急管理,能够在纵向行政部门体系与横向业务部门较为分立的应急管理体系中,更好地形成以技术和信息为核心要素的协同与联动。系统工程思维方式下的应急管理,以突出信息流向、系统集成为导向,将命令式、动员式的被动升级的应急管理转变为依托技术、集容错与自行纠偏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以往应急管理体系的封闭与保守、缺乏量化支撑、可视化程度模糊等问题。
总之,在今天这个数据本质的时代,政府应急管理必然顺应时代潮流加以改变,尤其是在应急管理思维上要首先加以改变。只有端正大数据的价值认知,提升应急管理责任与权力的匹配程度,重塑应急管理系统与流程,才能将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挑战转变为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新机遇。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