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史》第一至第十卷立项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14-10-29

      2012年8月10日,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编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办公会议。
      会上议听取了编委会办公室主任赵儒军关于《黑龙江通史》立项前期的工作汇报。5月8日,编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确定了《黑龙江通史》各卷主编的拟任名单。会后,编委会办公室向各卷拟任主编发送了《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黑龙江通史编撰大纲》,要求提出编写队伍名单、提出本卷项目论证。6月6日,各分卷申请书陆续交稿。编委会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反馈给各编写组,要求修改完善。7月3日,第二稿收齐。7月5-6日,召开《黑龙江通史》立项评审会,组成专家组对各卷的立项申请认真审查评审。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评委们对《黑龙江通史》各卷的队伍构成、体例规范、主要内容、篇章结构、重要提法及学术观点等,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填写了十卷的评审推荐意见。7月12日,针对评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编委会副主任刘爽、战继发和历史所的同志又认真研究了原《黑龙江通史编撰大纲》,作了重要修改特别是对体例作了进一步明晰的规定,并改名为《黑龙江通史编撰说明》,编写了《黑龙江通史编撰则例》。7月14日,编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各位拟任主编,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修改完善要求。“通知”指出,“通史”是一个有机整体,对“通史”编撰的指导思想、体例、格式等,分卷要认真遵照严格把握,有问题要及时沟通,确定了的要坚决服从;“通史”是集体攻关打造项目,必须从论证开始,就坚持发挥集体智慧,团队协作,各卷之间要相互衔接照应,前后卷主编要通气协商;要认真对待评审专家意见,严格按照统一体例范式,进一步完善本卷论证。该通知附带《黑龙江通史立项评审会议专家发言摘要》、《黑龙江通史编撰则例》和《黑龙江通史编撰说明》,一并发送各编写组,同时,把各卷上报的第二稿一并发给全体分卷主编,供互相衔接和参考借鉴。7月底,各卷论证报告(立项申请)第三稿陆续交齐。经检查审核,各卷基本执行落实了评委和编委会办公室相关意见和要求,各卷之间的系统性、规范性都有了很大提升,总体上,已具备了通史的基本框架,可以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会议决定,《黑龙江通史》第一至第十卷正式立项,9月中旬召开《黑龙江通史》编撰启动仪式暨工作会议。
      会议责成编委会办公室将《黑龙江通史编撰说明》、《黑龙江通史编撰则例》、各卷提纲等,编辑为《黑龙江通史编撰手册》,印发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编委、“通史”编写组成员、相关评审专家等,一方面作为“通史”编写的基本遵循,另一方面方便大家随时提出意见,不断完善。

      《黑龙江通史》各卷主编:
      第一卷(先秦时期) 刘晓东
      第二卷(秦汉魏晋北朝时期) 梁玉多
      第三卷(隋唐时期) 魏国忠
      第四卷(辽金时期) 程妮娜
      第五卷(元明时期) 胡 凡
      第六卷(清朝前期) 周喜峰
      第七卷(清朝后期) 李随安
      第八卷(中华民国时期1912—1931) 辛培林
      第九卷(沦陷时期) 王希亮
      第十卷(解放战争时期) 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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