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研讨会召开 作者: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18-10-31

    10月31日,时值深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之际,作为黑龙江省首批重点培育智库的黑龙江社会发展与地方治理研究院主办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推进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研讨会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召开。本次研讨会既是落实省委宣传部的部署,又是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意见》的重要举措,通过专业智库搭建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集聚省内外社会发展与地方治理等领域专家,为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吉林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田毅鹏教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法治处高权处长、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淑萍研究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王建武副研究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李峰副研究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冯向辉研究员分别作题为“发展社会学视域下的地域振兴问题”、“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基础的营商司法环境建设”、 “创新体制机制为龙江振兴提供人才保障”、“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源头治理:党内政治生态污染问题的治理之道”、“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中的政府责任问题及其解决”的报告。
      我院相关学者及研究生参加会议。
      会议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陈静主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爱丽作总结发言。
      与会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挖掘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此作为开启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的行动指南。对于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与会专家建议,要运用发展社会学相关理论深入研究地域振兴的规律性问题;要对地域振兴进行总体分析避免片面性;要深入探寻东北地域发展不平衡、衰退的原因,洞悉发生、蔓延及变迁机理,探索其演变规律,从而为东北振兴提出具体有效对策;要更新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再生理念,包括“空间的再生”、“经济再生”、“社会再生”、“文化再生”、“复合式再生”,从而实现龙江全方位振兴。要推进黑龙江营商环境法治化,及时清理现行法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构建数据开放法制,用法治倒逼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建设法治政府,培育政府契约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问责机制等。同时,要适应司法权的属性要求,建立适应其运行规律的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审判权中心地位,完善对其监督体系和管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要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通过继续深化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体系;通过把基层政府部门服务意识满意度评价纳入政府部门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基层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通过进一步明晰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定位,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主要推动力作用。要加快出台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人才政策, 建立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构建公平的人才激励机制,从而为黑龙江全面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要加强和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切断思想污染源和潜规则污染源,通过以先进政治文化消解不良思想、强化党内制度破除潜规则的净化方式,实现从源头上治理党内政治生态,从而为黑龙江的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爱丽研究员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作为省委宣传部布署召开的智库系列学术研讨会之一,拉开了省社科院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序幕,是作为新型智库深学笃行,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向深入的必要之举,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推动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三重三提升一净化”中(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重聚产业发展新动能,重构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智助龙江发展重振雄风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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