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发表我院院长董伟俊、法学所所长冯向辉、社会学所所长黄红座谈会发言摘编 作者: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20-05-01

      4月28日上午,《黑龙江日报》利用云平台,组织省内专家学者召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线上座谈会,我院院长董伟俊、法学所所长冯向辉、社会学所所长黄红作为主讲嘉宾受邀参加座谈会。以下为发言摘编: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稳”与“保”

董伟俊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我们仍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化疫情防控常态化认识,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把防风险、打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改革有机统一起来,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秩序。

      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强调加大“六稳”工作力度的同时,首次提出“六保”要求。从强调“六稳”到要求“六保”,释放出一系列宏观政策走势变化的强烈信号,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考验,要“稳”字当头,“保”住底线。“稳”是发展的前提,关键是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是发展的目的,关键是保障基本民生。要淡化经济增速指标要求,以政策稳预期,以质量求效益,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一、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综观我国疫情防控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果,尤为重要的是始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生动实践并深刻诠释了做好疫情防控就是安全发展的理念,为维护我国乃至世界公共卫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了典范。此次疫情警醒我们应始终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在各个层面进行深入的战略考量。由这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系列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安全发展问题。没有安全作保障,高质量发展就是一句空话。从经济安全角度看,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逆转,内外关联更加紧密、发展安全融为一体、传统与非传统领域相互交织,风险的倒灌效应、合流效应、叠加效应、联动效应、放大效应更加突出,我们面临的更多是各种风险传导叠加升级形成的复杂风险综合体,给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带来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应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和深邃的战略思维,全面、系统、辩证地认知风险、统筹资源、塑造安全。我省树立和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就是要坚持把安全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好“五大安全”战略。高度关注这场既是“黑天鹅事件”又是“灰犀牛事件”所可能引发的经济危机连锁反应,有效应对和把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断裂风险和重构机遇,始终牢记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抓紧研究推动东北振兴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总体战略布局,以区域协同发展对冲各类重大风险影响。

      二、要释放智慧赋能

      应当说,传统基建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载体功能,而国家大力倡导的“新基建”则既是基建,更是产业,是推动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增长点增长极,具有广阔空间。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网上购物、线上办公、云上学习、数字防疫、AI诊断、健康码管理等成为疫情下生活、抗疫、复工不可或缺的方式方法。我们应当抢抓新基建带来的新机遇,搭上这班快车,实现换道超车,在生产、生活、生态和治理四大维度提升数字化能力,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慧化赋能。

      三、要倒逼改革创新

      全面、辩证看待疫情冲击和影响,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适应竞争环境能力、发展数字经济能力、大众网购市场供给能力,促使行业内重新洗牌、淬火重生和业态联结。疫情倒逼消费升级,也蕴育着巨大的报复性消费、补偿性消费、释放性消费等消费复增空间,引导不同行业企业树立信心,增强预期,主动发现机会,对接市场需求,推动转型发展。比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对卫生防疫药品器材、粮食物资保障的需求;适应极端环境的大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和5G基站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及智慧城市建设,对工程施工、软硬固件产品的需求;生产、生活消费升级,对线上办公、远程协助、知识付费、生鲜电商、自助零售配送、品牌快消产品等新服务业的需求;以及企业主体自身生产研发、营销转型的需求。借助疫情对市场需求和有效供给的倒逼作用,引导强化企业家精神和社会责任,鼓励存量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市场变化作出技术变革和产业方向再选择,及时介入新经济、新产业,合理融合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能源石化、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生命健康等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全球市场,深化产品创新,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强供应链。

      四、要加强政策供给

      对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重点督办各类扶持政策落实,确保政策措施见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复学条件观察机制,参考相关行业复苏指数和先行省区市做法,着力解决抓防疫与抓生产恢复社会秩序兼顾难问题,合理、有序、及时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和恢复营收,有序推进复学,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强化政策组合,适时合理推出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消费券、汽车购买补贴、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等刺激消费升级的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为企惠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程序指导和手续帮办。同时,做好疫情下的非常规政策和国家、地方既有常规政策的紧密衔接。强化公共政策的科学推出、合理退出机制,发挥政策评估职能作用,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倾听政策相对方的利益诉求,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公共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供给。密切政企对接,解决产业供应链和资金缺口问题。以就业优先促就业保用工,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难问题;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积极推行“共享员工”模式,解决开工与招工的“两难”。创新金融产品,建立柔性的风险共担机制。加强订单质押,对一些前景好的必需品,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也应加强金融配套贷款。着眼企业保生存促发展,建立企业降成本长效机制,重点降减能源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好困难企业灵活执行土地出让金分期偿还、涉企税费延期收缴、各种保证金有原则返还等政策,缓解企业资金链紧张矛盾。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运用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双胜利”

冯向辉

      当前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其中以全面依法防控理念提升治理体系的秩序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坚持法治思维,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内在动力、必要路径和重要保障。

      首先要正确理解“法治思维”的内涵与特点。与经济、政治、道德等非法律思维不同,法治思维首先是法律思维,即按照法律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其典型代表是法律职业者严格依法办事的规则思维。其次,法治思维还与人治思维和法制思维不同,含有民主政治、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的内涵;换言之,它是以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为核心的控权思维。可见,法治思维的特征体现在对待法律、权力、权利、程序等治国理政四个基本要素的态度上,其实质是,文明国家对良法善治的深刻洞见与守护、对人的尊严的终极关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就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治理国家和社会。

      其次要辩证认识依法防控与依法治理的关系。这里的“治理”指的是不同于应急管理的常规治理。我认为,依法防控与依法治理的关系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之关系在法治工作上的具体体现。一是挑战与机遇的关系,依法防控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当下我国法治应对提出的新挑战,与此同时我们也迎来了依法进行非常规治理和常规治理的新机遇;二是压力与动力的关系,依法防控确实是应急状态下的法治压力,但在总结依法防控经验教训中产生了完善我国法律治理体系的新动力;三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依法防控是当前克服疫情风险、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法治任务和责任,但长期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没有变,依法引领、规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我们要正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现实,以法治思维全面、辩证、长远地看待我国防疫与发展问题,变压力为动力,既要继续抓好当前的依法防控工作,也要下更大气力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最后要深刻把握法治思维运用的重点与难点。法治思维运用,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新概括,指的是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判断是非曲直,并以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就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依法防控而言,其重点主要有三:一是推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的尽快完善,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比如,加紧修订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尽早出台生物安全法;二是推动应急治理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比如,主体必须适格,只能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具有强制力的防控措施;要防止过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三是推动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比如,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为重点,提供援企稳岗相关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劳动用工、工资社保等法律纠纷。其难点主要在于:紧急时期法律体系的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防控措施时对比例原则的遵循(坚持防控措施与疫情危害的比例关系,选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以及疫情下的数据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再权衡。尤其要重视我国现有紧急时期法律体系的对应性升级问题。

      就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依法治理而言,其重点主要有六: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完善法治经济;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美好社会;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推动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深度参与国际治理。其难点主要在于:营商环境事中监管机制的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推行,司法权下放与监督关系的处理,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以及对国内法域外适用之重要领域的立法完善等。

      法治思维运用是恢复、发展经济和阻止疫情反弹的重要举措之一。为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等环节里发力,运用法治思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重大公卫事件中的社会工作价值

黄红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这一重要讲话,既是对社会工作在前期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给与的充分肯定,更是为持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社会工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力量,在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难事件中发挥着独特的专业作用。从黑龙江社会工作参与武汉和黑龙江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来看,主要发挥了以下作用:

      1.受助者心灵的陪伴者。社会工作者为深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提供疏导与心理支持,社会心理层面引导人们保持乐观,输入战胜疫情、疫后重建的信心和希望。

      2.社会支持网络的粘合剂。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帮助个体、群体和社区重建社会支持网络,是社会工作工作的方向,也是重要的专业优势。

      3.社会福利的传送者。新冠疫情影响了每个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但是不同的社会群体因其社会阶层和地位的不同,获取社会资源和应对压力的能力不同,受影响程度也存在差异性,脆弱群体受影响最大。“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是各级政府防疫工作的价值追求。社会工作关注弱势群体的专业使命,决定了其能够对突发疫情下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和低收入家庭等脆弱群体提供更有效的救助和支持,发挥社会福利制度传递系统的功能。

      4.社会的稳压器。社会工作不仅关注个体的困境,也关注整个社群的社会心理。在疫情中,社工运用专业的方法促进特殊时期线上社群形成一种正向的群体情绪,为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5.社区干部的协作者。在疫情期间,社区干部长时间坚守在一线,超负荷工作,高压力工作。社会工作者既为社区干部提供支持性服务,给与他们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舒缓心理压力;同时,在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协同社区工作人员,解决防控期间的社区问题,关注特殊群体,分担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在疫情防控中,社会工作者还发挥资源链接、政策倡导等作用,成为中国这次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

      二、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价值的建议

      我省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生活秩序同样呈现迫切性,危机之后的心理重建和社会重建任务也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社会工作将有更大的服务空间。为此,建议出台具体举措,持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助力我省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

      首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更多专业社工参与到常态化防疫工作。

      一是为因疫情陷入困难的民众提供专业服务。疫情之后的社会服务政策,不仅仅需要加大制度性福利供给,也需要增加服务性福利的供给,以帮助因疫情而陷入困难的民众。服务性福利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社会工作,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受助者提供心理重建、社会关系重建等支持性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性服务;为因为疫情而引发的心理创伤等人群提供危机干预等治疗性服务。二是引入社工与社区工作者形成互补态势,深入开展社区常态化防疫工作。这次防疫的过程,既凸显了社区防线的重要性,也看到了社区在常态化切换到紧急状态下的一些短板和不足,社工和社区工作者可以形成互补态势,充实社区治理力量,协力解决社区治理的问题,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筑牢常态化社区防疫之网。

      其次,将社会工作纳入我省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社会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机制。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其发展与顶层制度设计密切相关,既要倡导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也要倡导建立在突发的灾难中社会工作参与的常态机制。在全周期应急管理机制理念下,将社会工作纳入减灾阶段、整备阶段、应急反应阶段和灾害危机恢复阶段全程机制中。建立龙江社会工作参与危机事件专家库,加大灾害社会工作发展力度,在高校社工人才培养中设置灾害社会工作方向。

      最后,加大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医务社会工作发展。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力度。近几年,我省社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省民政厅的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2962人。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社会工作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需下大力气,出台更切实的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二是加快设置医务社会工作岗位。我省医务社会工作发展严重滞后,在医疗服务模式已经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的全人医学模式转变的时代,医务社会工作者已经成为医疗和大健康团队的重要组成成员,这次疫情更让我们看到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性。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将医务社会工作作为一级考核指标,要求配备医务社会工作,设立医务社会工作岗位。卫健部门要按照相关制度文件,督促符合条件的医院设立医务社会工作岗位,培养医务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实践。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

 

摘自《黑龙江日报》2020年4月30日理论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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