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发表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洪贵文章 作者:高洪贵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0-06-16

深刻认识乡风文明的认同逻辑

      作者:黑龙江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高洪贵

  自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乡风文明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乡风文明建设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出台实施,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推进。

  另一方面,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部分农村地区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等依然屡禁不止,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仍有较大的空间。那么,制约乡风文明建设进程主要因素是什么?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密码”究竟是什么?研究发现,答案都与认同息息相关。

  一、乡风文明建设的认同向度

  研究全国各地乡风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案例,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乡风文明建设本质上是乡村场域多元行动者互动与相互认同的结果。然而,目前乡风文明建设在认同向度上,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推进主体的单向度。在一些地区,有的政府习惯“唱独角戏”,集中力量举办一些移风易俗和宣传优秀文化的基础性工作,虽然做了很多努力,但却很难得到当地农民的认可。

  二是认识维度的单向度。学术界对乡风文明建设效果的分析,也意识到了社会变迁的历史背景、乡村建设主体、社会结构、政府体制机制等客观重要维度,却鲜有人从观念演化、主观认同维度出发考虑问题。认同作为“个体知晓他/她归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而且他/她所获得的群体资格会赋予其某种情感和价值意义”,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进程中,是主体基于乡风文明实践与认知互动中建立起来的,体现对特定乡村文化心理形成和政治法律发展规律的主观认知,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效用与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相一致关系的映射。

  三是文化心理的单向度。实践表明,乡风文明建设若能获得主体的心理认可与赞同,成效会事半功倍。反之,则困难重重。虽然关于乡村文明的认同概念含义甚广,自身包含着分化的潜质,但其类型学意义上的政治认同、社会认同和文化认同都与乡风文明紧密相联,核心均指向乡村共同体的意识形态建设。因此,从认同角度理解、阐释乡风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认同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动力源泉

  乡风文明是目的性和主体性的辩证统一过程,从本质上彰显党和政府、农民、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对所在区域特有文化的理性认知和心灵归属。

  一是认同激发乡风文明建设的心理驱力。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和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它一切的能力和习惯。我国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认同实质上是人们对自身活动的目的性反思,表现为价值建构和价值追求,属于价值论范畴。它通过有效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可构成了乡风文明建设价值引领和方向定位。

  二是认同激发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动能。全国各地乡村振兴进程如火如荼,乡风文明建设已从规划层面进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领域。那么,如何将政策文本真正转化成实践动能,从而有效提高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凝聚共识增强认同无疑是提升乡风文明水平的重要维度。乡风文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旨向,同时兼具民族文化、地域文化、风俗文化等特征。它是乡村发展之魂,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持久的动力支持。尤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补齐“三农”问题这个最突出的短板,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则是其关键环节。

  三是认同激发乡风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乡风文明建设固然离不开党和政府提供的人财物等外部力量的支撑,同样更加需要主体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价值内核及其地域文化的深层体认、认可与赞同,从而形成支持乡风文明发展的内生动力。认同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潜移默化地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作用。

  三、乡风文明认同的内在逻辑

  乡风文明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集中体现。乡风、村风及家风的形成是个长期的过程,乡风文明建设需要通过灵活多样方法和手段进行宣传与引导,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功能。乡风文明所倡导的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规范、价值目标与精神动力等内容,经过参与主体的了解和认同之后,其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进一步激发,规范化和合法性化的个体行动便会产生,从而实现“要我做”与“我要做”动力模式的天然转换。这构成了乡风文明认同发生的一般逻辑。从乡风文明的认同层次结构而言,可分为情感认同、利益认同、价值认同的层次链接。三者梯次递进,紧密相联。

  一,情感认同是乡风文明认同的心理基础。情感认同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基础层次,是认同逻辑体系的起点。认同作为一种心理机制,从生成逻辑看,带有明显的过程性特征。总的来看,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一个由浅入深,逐渐发展的心理过程。情感是维系乡村文化共同体关系的纽带,对共同体存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为此,乡风文明建设要实现“入脑入心”,必然要发挥情感认同的天然优势。情感认同注重主体对乡村文化的符号元素、历史事件、风土人情等意义承载认知基础上的体认与归属,倾向于对特定场域道德理念、思想观念、人文精神的主观认定。例如,对农村中存在的攀比之风盛行、收受高价彩礼、年轻人过分啃老、对老人薄养厚葬等不良社会风气评价便是如此。在一定意义上,情感的抒发、交流与共鸣是实现乡村文化共识的必由之路。

  二,利益认同是乡风文明认同的驱动因素。利益认同是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动力层级,它承载着参与主体对乡风文明领域规则设计、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共享的肯定与赞同。任何一个社会首先必须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用,满足人们的物质要求,即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社会成员的利益认同特别是物质利益认同都是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为此,乡风文明建设也必然要通过人们的利益认同来体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利益维系,以增加乡村文明的凝聚力和外引力。如农民对于普及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和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认可与支持,会对促进乡风文明建设进程增加正能量。

  三,价值认同是乡风文明认同的理性自觉。价值是由一系列意义范畴所构成的,体现的是客体满足主体内在需要的关系维度。价值认同是乡风文明建设的理性层级。价值认同是指人们对某种价值、价值观念及其价值理想、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方面的认可、肯定,表现为人们之间在价值追求、价值取向上的某种一致性、统一性和可接受性。价值认同不但关系到其生活意义,也关乎其理想信念、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相较于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价值认同是长期文化积淀的产物,是一个乡村文明的深层结构。它以观念的形态广泛渗透于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之中。依据马克思对于上层建筑的理解,价值认同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并处于上层建筑的最高端。这里的价值认同是指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乡村地域特色文化、革命文化、民族文化价值内涵的承认、认可与赞同,由此产生归属意识,进而获得指引个体积极行动的理性自觉、价值追求与理想愿景,促使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魅力和乡村社会长期形成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元素得以延续和创新发展。

  在乡风文明认同的逻辑结构中,情感认同为利益认同、价值认同提供基础性的心理语境。利益认同为情感认同、价值认同提供动力机制和联系纽带。价值认同为情感认同、利益认同提供旨在追求美好生活的意义载体和奋斗方向。我国乡风文明建设应充分考虑乡风文明的认同层次结构,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发挥情感认同、利益认同、价值认同在乡风文明建设的作用,因势利导,满足人们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该文章发表于2020年6月15日光明网。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58670434 传真:0451-58670020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黑ICP备11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