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作者: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4-04-17

      4月12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全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长、党组书记冯延平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省管干部赵玉贵、机关处室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突出省社科院的政治性、纪律性、学术性,结合社科研究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学术生态,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
      会议强调,要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强化干事创业本领的过程。要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政治建院、研究立院、服务兴院、改革活院、人才强院”战略实施紧密结合起来,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改革创新、学术研究、咨政服务、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取得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学在前、做表率,带动全院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生动局面。工作专班要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将各环节进展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围。各党支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院党组和专班的工作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4月16日上午,院工作专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工作会议,就《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做出专项解读,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安排和个人学习计划。
      会上,还传达了省委党纪工作教育工作专班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从严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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