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鉴初心 荣光传薪火 作者:人事处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4-06-25

岁月鉴初心 荣光传薪火
——省社会科学院举办首届荣誉退休仪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干部荣誉退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增强退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生活幸福感、组织归属感,引导老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6月24日,院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举办了院首届荣誉退休仪式。院长、党组书记冯延平参加仪式并讲话,副院长、党组成员闫修成主持会议,退休干部代表马友君、机关处室负责人及犹太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机关党委代表参加。
      尊重老干部、关心老干部,既是党的光荣传统,也是我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冯延平在今年院工作会议上强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从来都是具体的,要在工作生活中可感、可及的细小方面,让专家学者真切的感受到受尊重、有尊严。此次荣退仪式,是落实院党组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
      仪式上,由闫修成介绍了马友君、周琳两位同志工作情况,赵玉贵介绍了有宏宇同志工作情况。马友君同志深情回顾了自己的工作生涯和在岗位上的工作历程,分享了心得和感悟,向年轻同志传授了工作经验,并对社科院的培养关爱和领导同事们的支持帮助表示真诚谢意。与会的各部门代表相继发言,分享与退休同志的共事经历,表达了他们对退休同志的诚挚祝福和美好祝愿。


      冯延平代表院党组讲话,对退休同志多年来为省社科院作出的贡献表达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对三位荣退同志的过往工作一一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他指出,马友君、周琳、有宏宇三位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实干担当,把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无私奉献给了社科院,推动我院建设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他强调,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退休干部在政治上尊重信赖、思想上关怀关爱、生活上优厚照顾,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尽心竭力为荣退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提供保障、创造环境,确保离退休老同志共享发展成果、尽享美好生活。他表示,真诚期待荣退同志将退休作为人生的一个新起点、新开始,继续发挥余热,为我院事业发展多建言、勤指点、献良策,退休之后,社科院依然是“家”,院党组始终关心牵挂广大离退休老同志,欢迎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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