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作者: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4-08-10

      8月9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10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院长冯延平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省管干部及机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邀请法学研究所李店标研究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李店标结合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新部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入解读。他谈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冯延平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抓落实,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要加强系统性整体性学习。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中,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要加强法治思想研究。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部署,按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我院法学基础理论和重大法治课题研究,为全省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三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科研着力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院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为繁荣龙江社会科学,服务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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