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陈阵局长一行到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开展调研活动 作者: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4-08-09

 

      

       2024年8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陈阵局长带领调研组一行到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就研究会如何高质量发展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研座谈会。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主管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冯延平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秘书长高桂梅,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陈晓辉研究员及副所长安会茹副研究员。
      陈阵表示,社会组织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52条与社会组织有关,四处提及“社会组织”。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发展迅速,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在助推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陈阵强调,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在伟大建党精神和龙江“四大精神”的研究宣传上要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为龙江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秘书长高桂梅向陈阵局长较为详细地汇报了研究会的基本情况、近几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以及今后的发展打算。
      冯延平院长代表主管单位领导对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陈局长一行专程深入到研究会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导长期以来对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给予的关怀与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表示对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要调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整体力量参与到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之中,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活动,切实发挥黑龙江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在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中的精神引领作用。
      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王欢特向研究会分发了有关社会组织的文件材料和经验交流材料,以便研究会更好地学习领会。
      最后,高桂梅秘书长表示非常感谢陈阵局长对研究会工作的肯定以及研究会进一步如何发展的指导,也非常感谢冯延平院长对研究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将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研究会的作用,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58670434 传真:0451-58670020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黑ICP备11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