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更新时间:2021-09-29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社会科学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2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巡视反馈以来,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行动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巡视反馈以来,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及全院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意见建议。在院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院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全院大型会议中,都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反复强调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办公会等专题会议上,在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方案和重要讲话中,反复阐明巡视整改是当前社科院各级领导干部、全院职工践行“两个维护”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行动。院党组以坚决整改、彻底整改的鲜明态度,动员全院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强化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
      二是正视问题,全面认领。巡视整改既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更是省委对社科院党组政治担当的直接检验。聚焦全面整改、精准整改,院党组与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与新时代新任务对标对表,积极正视党组在思想上的差距与不足,积极正视社科院在工作上的短板和弱项。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主动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逐项逐条分解落实。对所有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思想问题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把班子集体问题的整改与个人问题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自身认领的问题逐条剖析原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压实责任,落实任务。集中整改以来,院党组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量化整改目标、细化整改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整改问题全部落实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分解为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估的具体清单。以台账为主线、为抓手,应改尽改、真改实改,坚决杜绝选择性整改、折扣性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抓党组班子带头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组成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协调、推进、督促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挂帅也出征,直接牵头整改工作,同时把整改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成立绩效改革、职称改革、财务管理改革3个改革工作专班和1个整改督办专班,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或协助党组书记推进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改。抓中层班子具体落实。把责任传导到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全院职工参与投入到整改工作中。该谁牵头的就由谁牵头,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全院上下无条件配合整改工作,无条件执行党组各项决议,无条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院一盘棋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是把住关口,确保质量。把住整改方向关。整改工作始终置于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驻部纪检监察组领导指导下,重大整改问题、重大整改决策及时请示汇报。具体整改问题、具体政策依据及时与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整改工作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走弯路、不跑偏。把住推进落实关。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7次;党组书记牵头召开整改专题办公会12次;班子成员分头听取牵头问题整改专班、专项汇报20余次,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能落地、能见效。把住检查督办关。组建整改督办专班,按日按周抓督办、逐项逐条抓落实、立行立改消存量。编定整改工作进度表,正计时,管理整改进程;倒计时,卡死整改时限。推进整改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佐证材料清单化管理,整改事项逐一立卷建档,已整理佐证材料800余份。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抓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对照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11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切实履行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职责使命
      1.着力解决新型智库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积极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在服务决策中发挥智库作用。承接了省政府交办“兴边富民”“县域经济”两项重点课题;启动了“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上升国家战略”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参与全省“十四五”规划、省营商环境“十四五”规划、省国资委“十四五”规划、省城镇住房“十四五”规划的论证、起草、编制工作;参与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文件起草。在服务振兴发展中发挥智库作用。承办“建设最北自贸试验区,打造龙江振兴新引擎”高端论坛,举办“中国社会发展与生活方式研究40年”学术研讨会,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言献策。将论坛文集、研究报告、皮书报告等重要智库成果向省直厅局推送,加大智库成果转化的力度。在引进高端智力资源上发挥智库作用。围绕“十个新突破”的重点任务,对接省直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确立了16个年度院智库项目,并积极对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等国家级智库,进一步完善合作攻关工作机制。明确了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黑龙江基地2021—2025年的合作框架,谋划了合作项目和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科学的智库成果评价体系。优化了评审专家库。邀请省政府工作部门专家和院外智库专家作为我院特邀研究员、特邀评审专家,邀请中国社科院等高端智库专家作为我院智库评审专家。优化了评审内容和流程。重新制定了智库项目评审要求,调整了智库项目评审表。从评审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对智库项目生成立项、研究论证、课题结项等环节进行评估把关,对智库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初步建立了智库内评、院内自评和院外联评相结合的智库项目评审工作机制。
      2.着力解决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在支持基础研究上持续发力。提高基础研究的科研经费,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对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管理的规定》,对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经费进行足额匹配;通过设立基础理论研究大项目,整体提高基础理论研究水平;通过组织院内外高水平专家辅导课题申报的论证材料,提高课题申报立项成功率;谋划对落选的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择优进行专项培育,强化指导、拓展思路,助力高等级项目申报;通过制定《省社会科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资助优秀科研学术著作出版。推出了14卷420余万字的《黑龙江地方历史文化通览》和《1945—1949年东北解放区文学大系》的首批成果。
      二是在推动智库建设上持续发力。明确各专业智库的发展目标,制定执行年度发展任务,梯次提升6个专业智库的等级。进一步明确了我院《要报》《信息专报》《舆情信息》几个主要智库成果载体的发展定位,制定了质量提升的举措。分析全院数据库建设情况,对黑龙江省农业数据库原有数据资源进行保留,以数据资料形式继续发挥作用;对东北亚数据库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加快推进东北亚数据库落地投入使用。邀请国家级、省级有经验的专家,对全院科研人员进行文件解读能力、调研报告撰写能力、大数据等科研方法运用能力等方面的针对性、系统化的研究方法培训。
      三是在加强学科建设上持续发力。统筹研究生教育经费、梯队建设经费使用,在绩效改革中向教育教学倾斜,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强化弱势学科、补充教师数量,完成了新一轮导师选聘工作,并邀请省内专家对研究生任课教师开展导师岗位培训。就特色学科建设发展的难点问题征求历史所、犹太所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特色学科未来发展的主攻方向、发展路径。
      3.着力解决推动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妥善完成了机构改革涉改人员安置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改革工作。党组专题研究,成立专班推进绩效改革工作。从制度设计上加大向科研倾斜力度,对科研团队考核、管理团队考核、优秀成果奖励、绩效报偿分配等6个办法进行全面审视,以提高优秀成果数量为导向,制定了《省社会科学院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加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力度,修订《优秀科研成果绩效考核办法》《创新工程科研成果计分办法》,提高了优秀成果奖励的分值,加大了优秀科研骨干绩效报偿分配力度。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4.着力解决主体责任没有压实落靠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年初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坚持与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认真落实会商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工作,用身边典型案件在全院范围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及时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要求将处分决定进行归档,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处分决定的全流程留痕,责任明晰,交接清楚。
      二是深入落实“一岗双责”。管好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重大事项,院党组将选人用人、财务行政等重点领域,掌握人财物,权力集中、职能集中的重点岗位均纳入“关键少数”,一体强化监督。建立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台账,明确班子成员需对分管部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等工作要点进行提醒与监督。
      5.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主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院《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事项协调联动制度(试行)〉的意见》,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指导。及时向驻部纪检监察组报告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并接受监督指导。完善招投标、集中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设立了纪检监察举报箱,扩展举报的获取渠道。
      二是强化纪检工作职能。筹备召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立机关纪委办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聘、干部选任等工作中,院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主动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接受监督指导。着力规范纪检工作存档建宗工作。
      6.着力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思政辅导员的规定。按标准调整核定兼职辅导员岗位数量、人数比例及津贴标准。
      二是严格执行外事纪律。修订并下发《省社会科学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严把审批关。
      7.着力解决资金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审批审核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加强课题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各类课题项目的管理规定。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大额资金的限额由1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5万元及以上,降低资金使用风险。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出台《省社会科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合同签订和履行,资产登记、实物验收等环节的风险防控。
      (三)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科研单位党建
      8.着力解决班子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凝聚班子干事创业合力。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强化班子成员政治意识;抓好班子民主生活会,持续提升党组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群策群力编制院“十四五”规划,聚焦“新布局”,谋划“新突破”,以建设一流地方社科院为长远目标,班子成员共同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应变局、开新局、起好步。
      二是加强作风学风文风建设。召开全院深化作风整顿工作会议,印发《2021年省社会科学院作风整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对全面开展作风整顿,加强学风文风建设作出具体部署。组织全院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细则》《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树立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接受教育,进一步端正文风学风;定期组织党建联席部门对各支部学风文风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照搬抄袭、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
      9.着力解决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组织院组工干部开展政策学习,强化对政策的理解把握;完善组织人事工作流程图,并严格执行;对因疫情原因未进行考察的同志进行补充考察。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重新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制定流程图,并在全院范围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提醒;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辅导材料,提供了多种途径的信息查询方式,切实提高如实报告率;聘请档案审核专业人士对存疑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10.着力解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一是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工作纳入院“十四五”规划;研究修订《省社会科学院省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及科研人员读博进站的相关规定,在经费使用上,向人才培养资助倾斜。
      二是推动建立职称“能上能下”新机制。成立职称改革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聘任标准,推进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改革的相关工作;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推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三是抓高层次人才激励、培养、引进工作。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动态管理机制,修订《创新工程岗位绩效报偿分配办法》,激励优秀人才;调整读博进站科研考核的相关激励措施,培养青年人才成长;参与我省到985、211高校招聘人才工作,争取特色学科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拓宽我院人才引进的渠道。
      11.着力解决基层党建仍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院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联席会每半月召开1次,由党组书记确定主题,分管副院长负责组织党建部门研究安排党建工作;制定下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突出《社科党建》平台作用,设立党史学习教育专刊,示范引领、学者之声、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整改、党建知识、作风建设等7个专栏。落实年度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机制,新任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培训机制,围绕落实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系统推进年”要求,进行专题培训。
      二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对标对表《方案》各项要求,贯彻省直机关工委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系统推进年”的工作部署,高质量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四强六规范”标准,全院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院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到分管部门督导支部工作;开展支部换届工作。
      三是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90余名党员到宜和园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一个支部对接一个社区”工作机制,目前已有20个支部与社区进行了对接,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共学共建”活动;优选2名优秀青年干部参加新一轮驻村工作;获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践行“工匠精神”先进干部11人、党建提升工程优秀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11个(人)。
      (四)强化上轮巡视整改工作
      对上轮巡视中反馈意见中的遗留问题,集中推进、着力整改,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办公耗材支出管理和监督审核办法,设计项目预算申报表,限制办公耗材预算。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院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将巡视整改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与强化日常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努力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新发展。
      一是紧盯问题,持续深入整改。继续发挥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整改专班、工作专班职能,对标对表推进正在整改的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限,逐条逐项落实已确定的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督办,定期对上报告整改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整改重大事项,确保年底前所有整改任务彻底清零。
      二是加强督导,杜绝反弹反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长期抓、抓经常。特别是对已建立的工作机制、已出台的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制度学习,确保不打折扣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始终保持“赶考”心态,坚持勇于自我革命,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时刻对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温差”“落差”“偏差”。与时俱进,持续深化改革、深化创新,破解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担负起新时代新任务新使命,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58670012,邮政信箱: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办公室,150028(邮编);电子邮箱:hskbgs@126.com

 


 

 

中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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