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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综考
日期:2010-08-28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论文名称: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综考--兼评“5.15”判决书

作者:高晓燕

成果形式:论文

获得奖项: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优秀社科成果评奖论文一等奖

发表载体:《抗日战争研究》2003年第2期(《新华文摘》2003年第10期全文转载)  

获奖时间:2006年

作品简介:

日军违背国际公约在侵华战争中进行化学战,战败之际在没有向中国方面提供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将大量化学武器遗弃在中国。这些遗弃的化学武器战后在中国使众多中国人惨遭伤害,身心备受摧残。同时也造成环境的污染,潜在的危险性日益加重。成为战后遗留的重要历史问题之一。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一、战后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情况;二、遗弃化学武器的处理问题;三、遗弃化学武器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四、关于毒气伤害索赔诉讼。本文在缜密历史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大量的实地考察,论述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在战后六十多年里,已经在很广阔的范围内给中国平民的生命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日军遗弃化学武器有这样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日本军队把化学武器秘密埋藏在地下或投弃在江河中。已经有部分原日本军人就此提供了证言。第二种情况是日本军队将大量化学武器混入普通武器中交给战胜国。第三种情况是在战后比较混乱的时期,化学武器散落到各地民间。

秘密掩埋或丢弃的化学武器已经损害严重,在被偶然发现或触动后,有毒的化学物质往往会流出,伤害没有任何化学武器知识的中国平民。而在那些化学物质中,大多含有难以进行无毒化处理的砷,在大量堆积遗弃化学武器的地方,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目前仍在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文中不但在理论上分析了这一伤害产生的原因,也在时间上调查了大量的伤害个案,使该文超越了传统历史研究的范畴,具有更广泛的社会现实意义。

作为大规模的杀伤武器,与生物武器不同的是化学战武器的毒剂的不可消失性。战后,我国根据日本军队化学武器的遗弃状况,对遗弃化学武器进行了初步的处理。50年代初期开始,鉴于东北各地都有报告发现日本军队遗弃炮弹的问题,由东北军区及部分地区成立“日遗炮弹处理委员会”, 将发现的化学武器集中起来挖坑深埋。至今,日军遗弃在中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已经六十多年,在不断造成的中国人民的伤害,据不完全统计战后遭受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伤害的受害者达2000余人。这就不仅是历史问题,而是现实问题。

1990年,中国政府在日内瓦裁军会议上提出了日本遗弃在中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的问题,对于从来没有承认过化学战的战争责任的日本方面来说是相当突然的冲击。但是,经过从1991年起的十多次共同调查,证明日本军队在战败时的确将大量的化学武器遗弃在中国各地,有的是丢弃在军事仓库中,有的是有意掩埋在地下或丢弃在江河中,为的是掩盖违背国际公约的罪证。1996年,日本调查团向媒体承认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以容器计算为70万左右。这些毒弹在战后六十多年中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其损失程度有待于下工夫去深入调查。有资料证实,目前在我国仍有日军秘密埋藏的化学武器,为了摸清这些遗弃毒弹的具体地点,有必要与日本有关方面合作,对日军遗弃地点进行充分调查,进而彻底清除隐患,保护民众的安全,同时为国家的外交决策提供史实依据。

   1993年签署并于1997年生效的新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对战争期间遗弃的化学武器的处理加以明确的规定,要求有关国家承担处理和销毁遗弃在他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日军使用和遗弃化学武器问题的研究对于履行国际公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部分中国受害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要求造成原告和其家属陷入这种痛苦境地的日本国对原告做出有诚意的谢罪;2,日本国对原告履行损害赔偿的责任;3,对原告的医疗护理进行支援;4,日本国政府把制造和使用毒气战的历史事实记入史册,保证再也不制造毒气(炮弹)危害世人。要求日本政府对被害人予以赔偿。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对促进日本社会关于战争历史问题的正确认识有积极的意义。

在东京地方法院的陈述中,中日学者已经十分准确清楚地叙述了遗弃化学武器伤害产生的背景与具体的伤害过程。2003年5月15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的中国受害者提出的赔偿诉讼案进行了判决。判决书根本不做深入的研究,不进行科学的判断,判决书提出的理由是明显地偷换概念,掩盖事实。判决书承认了原告被化学武器伤害的事实,但日本政府不能承担法律责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是毫无道理的,是在寻找种种遁词为日本政府推卸责任。对此,中国的受害者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并决定向日本高等法院再次提出诉讼。日军遗弃化学武器及其伤害问题再次引起国内外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违反国际法,试验并多次使用生化武器,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惨无人道的罪行。日本战败前夕,侵华日军又将大量化学武器遗弃在中国境内,使中国平民在战后和平时期遭受到新的伤害。日本政府对解决这一战争遗留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